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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投靠亲属也能落户!多地“抢人大战”白热化近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面梳理了自2017年以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调整的贷款政策,进一步完善文件条款表述。
来源于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
文件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重点如下:
一、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贷款对象和条件部分,增加配偶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对已婚缴存职工,支持其首套房及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对单身职工,支持其首套房住房贷款。
贷款担保部分,担保方式由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修订为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二、增设先申请贷款再完成过户的全新二手房贷款模式
长沙市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过户再申请贷款,此次新文件明确,增设一种先申请贷款再完成过户的全新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模式。
由长沙公积金中心合作的担保公司免费为交易双方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手续提供担保,长沙公积金中心依据担保公司的《担保意见书》受理、审批借款申请人贷款。
三、存在个人征信负面信息将不予贷款
对不予贷款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除对征信系统中显示的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止付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当前贷款存在逾期的等各类失信行为不予贷款外,对在长沙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中显示的账户已被冻结、记入长沙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一律不予贷款。
文件全文
责任编辑: 20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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